在我国,欧盟关系范围内的技术立法的协调是由外贸部副部长进行的。 由于在相关公共机构的参与下进行的研究,在第一阶段,在1997,协调32的指令,规则和决定的公共机构是在300的主标题下确定的。 这些机构是工业和贸易部,卫生部,外贸部副部长和环境与运输部。

此外,为了使我们的标准化体系与欧盟体系保持一致,颁布了2002生效的编号为4703的产品技术立法的准备和实施法。 该法律被称为框架法。 该法律规定了产品投放市场的条件,制造商和分销商的责任,合格评定机构的义务以及在我国建立的新批准的机构,市场监督和检查的活动以及产品的禁止,没收和销毁。 根据该法律颁布了以下法规:

  • 实施合格评定机构和认证机构的规定
  • 实施CE符合性标志的附着和使用规定
  • 关于市场监督和产品检验的规定
  • 欧盟法规对技术法规和标准在土耳其之间的通知

遵守这些规定, 新方法指令协调的法规和产品 CE标签 设想建立的技术立法 此外,这些指令所涉及的标准也被制定为统一的土耳其标准。 在此之后,CE标志已成为我国生产的产品的必备品,并提供给国内市场。 土耳其标准协会是一个准备所需标准,提供实验室和认证服务,并具有统一的EN标准(欧洲标准)的组织,它在欧盟技术立法的实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
与欧盟达成关税同盟协议后,工业产品和加工农产品贸易的所有必要技术安排已经完成,我国已开始实施欧盟对第三国的共同关税。 在这种情况下,必须将CE标志放在指令中包含的产品上。 因此,私人或公共机构或组织的产品 CE证书 必须采取。

因此,如果问题与公众开放的招标指令中的某个产品组有关,则在招标条件或申请期间要求生产者公司提供CE证书。

TÜRCERT认证机构主要进行认证研究。 但是,它还为客户提供各种测试和检验研究等技术服务。 在这方面,如果对CE标志有任何疑问,并且如果您想获得有关CE证书为何与公众开展业务所需的更详细信息,TÜRCERT认证机构的宝贵员工将永远与您同在。